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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:08年度会计职称考试重新打印准考证及有关通知

各位考生:

根据全国会计考办《关于调整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事宜的通知》(会考【200837号)的规定,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967日举行。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:

考试日期

初级资格

 

中级资格

 

96

9:00-11:30

经济法基础

9:00-11:30

财务管理

 

14:00-17:00

初级会计实务

14:00-16:30

经济法

97

 

 

9:00-12:00

中级会计实务

注意事项:

1所有考生必须重新打印准考证。考生可在20088530日期间登陆沈阳市财政局网站(www.sysczj.gov.cn)或辽宁会计网进行准考证打印。为保证打印效果,打印时必须使用A4打印纸,同时建议考生选择彩色打印机。

2对因考试时间冲突或怀孕原因而不能参加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请在830前将身份证、2007年度考试成绩通知单、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、2008年度同期其他考试准考证(或医院诊断证明和婴儿出生证明)的原件复印件准备好到沈阳考办办理缓考手续。

 

沈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办公室

20088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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