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财会频道 > 跳过导航链接信息中心 > 教务公告 > 学易教育2011年经济师考试网络辅导“退费班”协议
学易教育2011年经济师考试网络辅导“退费班”协议
甲方:杭州学易科技有限公司(学易网)
乙方:

   
杭州学易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甲方),为帮助考生顺利通过2011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(以下简称经济师)考试,开办网络“退费班”课程;学员(以下简称乙方)为通过2011年经济师考试自愿参加学易教育组织的经济师“退费班”。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 
一、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
1.在用户需要的前提下为用户提供“退费班”培训收费凭证(正式发票)
2.在2011年版考试教材出版后制作网络课程,并按正常进度上传供用户学习;
3.有权要求用户在需要办理保过手续时提供正确的个人信息(姓名、网校用户名、身份证号、联系电话、联系地址)、准考证号、考试成绩;
4.有义务保证用户个人信息不得公开,只留学易网备案使用;
5.在地方考生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受理考生保过服务申请,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拖延办理。
6.为保证学员学习质量,甲方“退费班”招生截至日期为:2011年9月30日,其他班级仍正常招生。
 
二、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
1.按学易网定价缴纳2011年经济师相应“退费班”培训费用       元;            
2.根据学易网“退费班”课程上传进度自主安排学习;
3.在考试后如需享受“退费班”的后续保障服务,则按学易网要求提供基本信息;
4.须提供正确的信息,虚假的、涂改的信息可视为放弃保过后续保障服务;
5.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学易网的“退费班”服务,过期则视为自动放弃。
 
三、保过合作条款
1.根据学员最后考试成绩情况,按下表说明执行后续服务:

考试分数

免费重读

84分(含)以上

通过考试,不退学费

60-84分(不含84分)

退费(核实上课记录、课堂练习完成情况)
注:退费额=实际缴纳费用—(教材+资料费=300元)

0-60分(不含60分)

不退费

无成绩记录或无法提供成绩证明

不退费

2.上表假设2011年经济师考试合格线为84分,如合格线变化,则根据比例相应调整;
3.“退费班”学员成绩为60分以下(不含60分)的考生网校视为没有进行基本的复习或考试准备,甚至缺考,或发生其他不利于考试的意外,不退学费;
 
四、办理退费程序:
乙方完成所有课程学习,并参加2011年11月5日经济师考试且符合退费条件的情况下,退费申请程序如下:
(1)乙方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(以甲方收到下述文件时间为准),致电甲方电话总机提交本协议传真件、身份证传真件、准考证传真件、发票或收据原件(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),并且必须电话确认,逾期未提交申请的或未最终电话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;
(2)甲方收到乙方申请退费的全部信息后,经核实无误的,在2012年3月1日至4月1日期间内为乙方办理退费手续,如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退费条件,不允许退费的,将不允许退费的说明书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或电话方式通知乙方;如甲方认为乙方符合退费条件,允许退费。
(3)返还学费说明:开课时,以现金支付的返还现金,以学习卡支付的则直接把金额退到学员账号中。退费额=实际缴纳费用—300元(含教材费+资料费)!
 
五、协议的签署、变更、违约责任
1.本协议通过网络由乙方自行下载打印签署,由乙方签字确认生效,请乙方在开通经济师考试签约“退费班”辅导前,必须将本协议传真至甲方(传真:010-62191050);
2.本协议在2011年9月30日前签署并符合上述内容生效,有效期至2011年经济师成绩公布第30个工作日;
3.双方应遵守本协议权利与义务的规定,未经双方一致同意,不得擅自更改、解除和终止协议;
4.如遇不可抗外力,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,在自愿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可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起诉。 
 
六、乙方姓名            ,身份证号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,准考证号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报考科目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甲方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乙方: